现将有关领取2010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研究生在领取毕业文凭前必须完成全部离校手续和归档工作,凭离校清单和归档清单由本人到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领取毕业文凭,离校清单和归档清单由各学院保存。
2. 毕业文凭必须由本人领取,当场校对各项信息,在离校清单上签名确认,领取后,证书须妥善保存,遗失后不予补办。
3.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发放毕业文凭前,必须仔细核查并确认离校清单、归档清单上的所有签章及其他相关手续,未办理完离校手续和归档工作者,各学院有权暂缓发放,直至办完所有手续。
4. 定向、委培研究生的毕业文凭由学校寄交原协议单位,不发给研究生本人(或由原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本人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书面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本人领取证书)。
5.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学位证书将于7月上旬颁发,具体时间和领取手续另行通知。
祝2010届毕业研究生前程似锦,事业有成!
研究生处